通用banner
您当前的位置 : 首 页 > 新闻资讯 > 行业动态

联系我们Contact Us

广州市藏绿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

电 话:020-82510890

手 机:18602037668

邮 箱:canglvhb@163.com

网 址:www.canglvhb.com

地 址: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启明大街93号A218房

化验室处理废液的科普小知识

2022-07-30 11:05:09

一、废液定义:

1.试验废弃的高浓度药物.配备不当的标准液和溶液。

2.检测仪器使用过程中排除的废弃化学药液。

二、实验室废液处理:

1.目的:防止药液污染在实验室扩散。

2.适用范围:生产.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物.废液。

3.责任与监督:检查操作人员执行管理制度,主管领导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。

三、实验室处理废液的一般原则:

1.在确认废液浓度相当小且安全时,可排入排水沟;

2.尽量浓缩废液,使其体积变小,放在安全的地方隔离储存,处理;

3.利用蒸馏.过滤.吸附等方法,分离危险物体,而只抛弃安全部分;

4.无论是液体还是固体,能安全燃烧的都会燃烧,但数量不宜过大。燃烧时,不要留下有害气体或残留物。如果不能焚烧,应选择安全的地方填埋,不得暴露在地面上;

5.一般情况下,气体稀释后可通过通风柜或通风管排出有害气体。大量有害气体只有在与氧气充分燃烧或吸附后才能排出;

6.废液应根据其化学性质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储存地点,通过密闭的容器储存,不能混合储存,标明废物类型,储存时间,定期处理。

实验室废液

四、废液的分类如下:

1.化学废液

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储存地点,并通过密闭容器储存。它们不应混合和储存。容器标签必须标明废物类型.储存时间,定期处理。一般废液可以通过酸碱中和.混凝沉淀.氧化后排放的次氯酸钠,应根据其特点回收有机溶剂废液。

2.生物废液

生物废液应根据其病源特性而定.物理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位置,专人收集消毒.焚烧处理,日产日清。一般情况下,液体废物可加入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。

3.综合废液

用酸.碱调整废液PH3-4.加入粉丝,搅拌30min,然后用碱调整pH为9上下,继续搅拌10min,添加硫酸铝或碱式氯化铝混凝剂.混凝沉淀,上清液可直接排出,沉淀于废渣处理。

五、实验室废液的具体处理:

1.对于废酸液,可以先用耐酸塑料网或玻璃纤维过滤,然后加入碱中和,调整,调整PH6-8后可排出,地下埋有少量废渣。

2.对于剧毒废液,在处理前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清除危害作用。

3.冷凝水在实验室中广泛使用,无污染可直接排放。

4.刷洗用,污染不大,可排入下水道。

5.酸.碱.用盐溶液后倒入酸.碱盐污水桶.中和后排进下水道。

6.有机溶剂回收到有机污桶中,选择蒸馏.精馏等分离方法回收。

7.集中处理重金属离子(含)沉淀法。

六、废液处理注意事项:

1.由于废液的组成不同,在处理过程中通常伴有有害气体和发热.爆炸等危险,因此,在处理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废液的性质,然后加入少量需要添加的药物,一定要边观察边操作。

2.最好先处理废液。如果储存后一起处理,虽然处理方法会有所不同,但原则上应收集各种可以统一处理的化合物进行处理。

3.选择一个没有损坏、不会被废液腐蚀的容器进行收集。将收集到的废液的成分和含量贴上明显的标签,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。尤其是有毒废液,要特别注意。

4.含有过氧化物.对于硝化甘油等爆炸性物质的废液,应尽快小心操作和处理。

5.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,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,严格防止泄漏,谨慎处理。

七、废液处理安全措施:

1.处理化学废液时,必须佩戴防溅眼罩.实验室的手套和外套。

2.需要在通风柜内倾倒会释放烟和蒸汽的废液。

3.为防止烟气和蒸汽散逸,每次倾倒废物后应盖紧容器。

4.高度活跃的化合物.水活性化合物.高浓度氧化剂或氧化剂不得与其它化学废物混合。

上一篇:环境监测实验室规划2022-07-30 11:00:10
下一篇:实验室废液处理循环2022-08-09 18:13:02

最近浏览:

联系方式

未标题-3.png服务热线:020-82510890
未标题-4.png传真:020-82510890
未标题-5.png邮箱:canglvhb@163.com
未标题-6.png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启明大街93号A218房

快捷导航

藏绿文化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服务案例

解决方案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主营业务

新闻资讯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联系我们

友情链接

更多精彩

  • 扫描关注 微信二维码

    扫描关注
  • 扫描关注 微信公众号

    扫描关注
版权所有:广州市藏绿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,欢迎来电咨询! 粤ICP备20050393号 服务支持:天呈汇